地图符号的性质特点
符号是表达观念、传输一定信息的工具或者说是一种标志,用来指代某种事物现象的代号,它也具有自己的特征。而地图符号属于符号的范畴,在其设计和使用的过程中也形成了自身的特征,其主要特征是:
(1)约定性。地图符号作为地图的图形语言,也遵循一定的“语法”,即地图符号具有约定性。地图符号与语言符号的区别之一就是符号两要素的约定方式不同。自然语言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地图符号是由制图者人为规定的。制图者对客观对象进行一系列的分类、分级、综合、概括处理,然后为他们确定对应的符号形式和符号关系规则。可以说形成图式文件的过程就是建立符号图像与抽象概念之间一一对应关系的约定过程。这种关系一经约定,就成为符号,对于制图者和地图用户才具有了约束性。例如,现行的《GB/T 24354-2009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等国家标准就是对地图符号使用的规范和约束。
(2)任意性。地图符号作为对象的人工指称物,它与对象之间并不一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给一个对象确定一个符号形式有很大的任意性。对于同一个对象人们总是可以设想出多种符号形式,就是说存在一个符号集合,其中的每一个都可以代指同一内容 ,因而它们在本质上是等价的。正是这种任意性,使制图者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符号.把有用原则和满意原则很好地统一起来,形成自己的制图风格。从这个集合中选择符号形式的出发点往往不是符号本身的内部规律,而是外部因素,如地图比例尺、用途、制图对象的特点、地图读者对象以及制图者的自我心理因素。
任意性在地图上也常常表现为可变性。一种符号图形如一个三角形在这幅图上表示控制点,在另一幅图上也可以表示矿产。一种红色色斑在这幅图上反映水稻分布范围,在另一图上可能表示红壤分布区。因为地图符号比起语言符号来要少得多,不可避免地会重复使用,所以作为符号约定说明的图例就是地图不可缺少的附件。
(3)抽象性。尽管所有地图符号的形象都是具体的、可感知的物质形象,但作为符号它们都具有抽象性。地图符号的内容是抽象的。每个符号只是代指某一类事物的概念,或某些性质的抽象特征,而不可能是十分具体的对象。符号的形式也是抽象的,“一个用于传达视觉信息的图像不管多么忠实于原型,它的选择过程总是表现了制作者对他认为的有关东西的解释 ”。并且任何符号都应该遵循简单明了的原则,只有经过抽象的、简单的符号才能科学地表现地图的丰富内容。
(4)准确性。地图符号是抽象的,但都具有无可置疑的准确性。虽然普遍认为地图符号与语言符号一样带有模糊性,但与语言符号相比,地图符号还是准确得多,因为它毕竟是一种科学符号。地图符号原则上只相当于语言中的名词。它作为一种图像性符号一可以运用形状、尺寸、方向、亮度、密度、结构和颜色等多种图形变量确定其视觉形态,十分明确地说明对象的性质特征、数量、等级、位置概念,以及相互之间的某些联系,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图符号都有准确无误的概念,模糊性主要体现在某些符号关系中。
(5)象征性。地图符号具有任意性,对于同一个对象可以设想出多种符号形式,因此,一个事物没有理由非要用某一符号形象表示不可。但是地图符号的任务是建立一种符号一一形象模型来描述对象世界,因此又要强调象征性。 符号形象无论在形状上或颜色上与代指对象的类似,都会令人感到二者之间的对应十分自然。人们在读解图像时都要依靠原有的知识、经验,象征性符号能更好地引发读图者对原有知识的记忆,从而使符号认知过程变得更为便捷,这是符号实用学的要求。可见,地图符号应该提倡使用象征性图形。
(6)空间性。视觉符号与听觉符号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者(如自然语言)把时间作为主要结构力量,前者则使用空间结构形式。这也是地图符号与语言符号又一重要差别。语言的线性特征即使把口头语言改变为文字语言,其时间序列的性质仍然不变。地图符号的舞台是地图的空间背景,其定位性表达了对象的另一类特征:地点、方位、距离、范围及其表现出来的空间关系信息。可见,地图符号更擅长于表现事物的空间特征和横向联系.无论在制图中或用图中都比较着重于从横向、空间和整体的角度看问题。因此地图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带有浓厚的形象思维特色,通过联想,想象和情感的共鸣简化了逻辑推理过程,可以很快形成对制图对象的综合概念模型。